业界动态-新闻中心-首页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公告
发布者: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3-01-08 点击量:238

  财考办[2012]119号

  2012年10月13日和14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期间,天津滨海职业学院考点考生,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和山东胜利职业学院考点部分考生,因所在考点(考场)出现电力或设备故障,导致未能完成相关科目考试。根据《关于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机考故障处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考办[2012]116号)的规定,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将为上述考生另行组织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为2012年11月24日和25日,或2012年12月15日和16日。考生可选择在上述两个考试时间段之一参加考试。

  (一)11月时间安排

  2012年11月24日 上午08:30—11:00 审计

  下午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下午17:30—19:30 经济法

  2012年11月25日 上午08:30—11:30 会计

  下午13:30—15:3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下午17:30—19:30 税法

  (二)12月时间安排

  2012年12月15日 上午08:30—11:00 审计

  下午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下午17:30—19:30 经济法

  2012年12月16日 上午08:30—11:30 会计

  下午13:30—15:3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下午17:30—19:30 税法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简称机考)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案。

  三、网上申请

  请相关考生于2012年10月22日至31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申请,按照指引填写相关信息,选定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仅限于原报考科目)。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

  参加11月或12月考试的考生应当于2012年11月14日上午8:00至11月23日22:00,登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地点

  考生原申请参加2012年10月13日和14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所在城市,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考生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另外,由于考生所在考点(考场)出现电力或设备故障,导致未能完成相关科目考试,财政部考办委托承办今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的机考公司将向上述考生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请考生在网上确定考试时间时,一同申请经济补偿的领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2012年10月22日至31日)未申请经济补偿的,将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参加考试的考生,不另收报名费;不申请参加考试的考生,退还受影响科目的报名费。

  如果考生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请电话咨询010-88250110,4006608831。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O一二年十月十四日